写作这本《电影编剧学(修订版)》的目的,是想向读者介绍写作影视剧本必须具备的一些知识。通过这本书,我想告诉读者,写影视剧本不同于写小说,或写舞台剧本。尽管无论是小说,还是舞台剧本,或是影视剧本,它们都包含主题、人物、情节、结构、语言等要素,但影视剧本有它自身的一些特点。这些特点概括起来说:一是,因为影视是造型和叙事相结合的艺术,因此写影视剧本的人必须具备强烈的造型意识,要学会用镜头去讲故事;二是,因为影视是画面和声音相结合的艺术,因此写影视剧本的人必须掌握视听语言,要学会用声画结合的方式去讲故事;三是,因为影视是时间和空间相结合的艺术,因此写影视剧本的人必须具备影视的时空结构意识,要学会用时空的变化去结构剧本。而无论是造型和叙事的结合,还是视听结合,或是时空结合,又都离不开影视语言蒙太奇,因此写影视剧本的人又必须具备“蒙太奇思维”的能力,即一种作用于视觉的构思。如果我们掌握并具备了上述这些特点和能力,那么我们就可以做到为银幕而写作(而不是为书本或舞台而写作),写出真正的影视剧本来了。
因此,尽管影视剧本也包含小说或戏剧剧本所必须具备的诸如主题、人物、情节和结构等要素,但出于影视造型这一特征,影视的主题都是造型的主题,法国大导演雷内·克莱尔就曾说过:电影的主题,是“视觉的主题”①。同样,影视中的人物,应是造型的人物;影视中的情节,应是造型的情节;影视中的结构,应是造型的结构。诚如苏联电影艺术大师普多夫金曾明确指出过的:“剧情发展的每一个基本要素都具有通过明确的、造型的素材而表现出来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