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谢娜获得吉尼斯世界纪录 “粉丝数最多的微博账户”称号。然而近日,谢娜本人出现在微博超话没多久,官方粉丝团运营者就发长文宣布脱粉。无独有偶,防弹少年团经纪公司Big Hit Entertainment近日也在官咖公示并拉黑了一批危险的“私生”SNS信息,名单中一名中国粉丝在微博发文表示委屈。
谢娜发言
粉丝长文
“有些粉丝把自己的地位看得太重了,”这是另一名粉丝的对此事的评价,“在偶像心里,他们什么都不是。‘建议’只是多管闲事。”在旁观者眼中,粉丝群体出于过度的热爱,产生的过激行为更是难以理解。尤其是对于不会追求“偶像”的人而言,粉丝骂战、打榜、或者对路人安利等现象,简直是一场毫无理性的狂欢。因为无论是对骂、打榜,还是安利,表面上对每个粉丝个人而言毫无意义,而仅仅是为了扩大崇拜对象的名誉。
并且,在大多数人眼里,这些使千万人为之疯狂的“偶像”,只是除好样貌外,与其他艺人相比无甚长处的普通艺人。在个别演技不精的偶像电影获得巨大粉丝票房,以及诸如杨丽娟父亲为女儿追星跳海自杀等报道中,粉丝行为的疯狂属性被进一步固化。费斯克也曾在《理解大众文化》中这样定义: “粉丝是过度的读者,对文本的投入是主动的、热烈的、狂热的、参与式的。”
然而,“狂热”“疯狂”这样的标签,正是横跨在人与人之间理解问题的最大障碍。学者蔡骐在《粉丝型受众》中说:“将粉丝形象刻板化很容易走向类型化的误区,因为类型学划分都或多或少地带有本质主义的倾向。”
黑天鹅
学者陶东风认为: “本质主义是一种僵化、封闭、独断的思维方式与知识生产模式,它假定事物具有超历史的、普遍的永恒本质 ( 绝对实在、普遍人性、本真自我等) ,这个本质不因时空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卡尔·波普尔也曾经说过,“无论我们观察到多少只白天鹅,都不足以证明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
同样,对于粉丝群体,人们的简化解读是存在巨大偏差的。其覆盖之广泛、构成之复杂决定了,人们应该对之进行反本质主义的解读。
粉丝群体和大多数人没什么不同。除了其中的富裕阶层,多数人也为现实生活而焦虑,也深入社会各行各业,为了获得生存的资本贡献独属于自己的价值。粉丝们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具备正常理性和思考能力、身边有固定亲友等人际关系的普通人。他们只有在深夜登入网络,在偶像相关的视频下,才能远离白天的烦恼,进入精神自由的世界。这与其他人看剧、看综艺、或者读书等娱乐相比,并没有高下之别。
熬夜并没有什么不同
事实上,没有人自出生起就乐于关注和追捧别人,而之所以一个普通人,会拥有粉丝这一身份,主要在于其发自内心的情感。劳伦斯·克罗斯伯格曾指出: “粉丝对于某些实践与文本的投入,使得他们能够对自己的情感生活获得某种程度的支配权,这又进一步使他们对新的意义形式、快感及身份进行情感投入,以应对新的痛苦、悲观主义、挫败感、异化、恐惧及厌倦。”
换句话说,粉丝也因为孤独,需要欢声笑语的陪伴,观看与当下隔离开的其他世界,最终选择偶像;出于自然的移情作用,在缺乏根据的指责中维护偶像的名誉;同样,也会在受到偶像行为的伤害后,选择脱粉或者坚持。
粉丝与一般人追求娱乐最大的不同,才是最备受抨击的根源——粉丝群体。
粉丝原本是自发的,后来逐渐形成了有序的组织,并衍生出不同粉丝团体。戴维·迈尔斯曾说: “在某些群体情境中,人们更可能抛弃社会文化的道德约束,甚至忘记自己的身份,而顺从于群体的行为倾向。也就是说,随着粉丝团内部组织的规范化、严格化,粉丝们的情感和思想也几乎转向了同一个方向,他们自觉的个性消失了,形成了一种集体心理。”
故而,粉丝虽然表面上是独立的个体,但他们终究还是文化产业链中的一环,且摆脱不了集体意识形态的制约。马特·赫尔斯曾指出: “迷分享共同的兴趣,但在相关知识、接近迷对象的权力,以及地位声誉上处于相互竞争的关系。”比如,粉丝贴吧设有管理员或群主等职务,这些职务相当于粉丝团里的领头人,他们有权批准新的粉丝加入粉丝团,也有权力开除某些粉丝。可究竟是什么因素决定他们在粉丝群体中获得更高的地位?
社会学家布迪厄将之称为“象征资本”。这种资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一种认可的形式 (如名望,或积累而来的声誉) ”,它作为粉丝在粉丝社群中地位的象征。
事实是,粉丝能否拥有这种象征资本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消费能力。因为只有通过消费,他们才能够拥有更多曾被偶像拥有过的物品,由偶像代言的产品,亲身参与和偶像相关的各种节目或演唱会。而这些最终都将变成一种区隔,成为横亘在粉丝与粉丝间的一扇隐形之门。
粉丝的行为是为了表达情感与意义,然而,他们的“主动”和 “狂热”却成了媒介机构牟取经济利益的砝码,于是粉丝文化走向了粉丝经济。达拉斯·斯迈思曾以“受众商品论”揭示了媒体、受众和广告商的三角关系。他指出,作为生产者的媒体不仅生产了娱乐产品,而且生产受众。受众作为商品被卖给广告商,而受众为广告商所做的,就是去购买他们的商品。
割韭菜
在这场角逐受众的名利场中,粉丝仿佛是消费文化商品的“上帝”,实际只是一波被盘剥商品溢价的韭菜。
尤其是对于大多数与偶像处于不同经济阶层的粉丝而言,个体角度上虽然获得了消费的自由、快感,但实质是被操控的文化产业链底层的一环。甚至由于“粉丝经济”的出现,在钱包出血的同时,还面临被大众批判的进一步污名化境地。
正如学者蔡骐所说,“电视选秀节目就好像是一场草根梦想的盛宴,媒介机构并不在乎选手的声音是否为天籁,选手的容貌是否像天使,其关注的焦点是粉丝的热情参与直接催生了一场颇为绚烂的财富传奇: 一路攀升的电视收视率,令人咂舌的短信投票数,以及一切冠以偶像头衔,让粉丝们激动不已,慷慨解囊的产品。表面看来,粉丝赢得了自由和平等,明星的命运也好像尽数交给了这群普通的受众。但是,这一切不过是媒体和广告商联手制造出来的幻觉,目的是鼓励粉丝进行消费,从而为他们创造出巨额的商业利润。”
当然,谁也无法否认,粉丝在这个过程中也相应地实现了意义,并确实获得了快感。一些积极的粉丝还会对偶像的作品进行加工、修改或评论,以展现自己对偶像或文本的独特理解,在另一个层面上也更加生动地体现了粉丝的创造性。
但也要指明这一现状最大的危害,就是粉丝受众创造出来的亚文化风格、共享过的身份,最终都将在意识形态和消费主义的运作下,被异化为以利润为指向的商品,人们的主体性早已被无形消解。
在大众媒介无处不在的今天,人们依赖其所提供的各种信息,其言论很容易被公众所接受并视为客观现实,而忽视了其建构性的一面。
比如众多媒体报道杨丽娟事件时,这一追星事件已经上升为一个“媒介化事件”。它指的是一种在再现事件的过程中,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这一事件的传播行为。
杨丽娟和刘德华
不难发现,媒体在报道时偏向采用带有明确辨识性的、贬义的、甚至攻击性的词汇来形容杨丽娟,其中出现频率较高的词汇有:发怒、痛哭、憔悴、家破人亡、精神病史等。由此,大众媒介的报道,实际上是在公众与报道对象之间建构起了一组隐性的二元对立。
经历杨丽娟事件之后,公众会感到自身与粉丝群体之间确实存在着文化和心理上的冲突。污名最终导致了社会区隔。
在这一事件的影响和催化下,粉丝群体被排斥于主流文化之外。大众媒介通过建构出的这种粉丝形象,其实不过是“某个极端粉丝”的个人写照,而公众通过媒体形成的有关粉丝的刻板印象,实际上已远远偏离了现实。
参考资料:
1、蔡骐《粉丝型受众探析》;
2、蔡骐《论大众媒介对粉丝形象的建构》。
(所有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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